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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抚州市劳动就业局  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通告
  
  为加强城管力量,强化城市管理,市城管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60名。
  
  一、招聘条件
  
  1.热心城市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户籍在抚州市城区文昌、六水桥、青云、荆公路、西大街、城西、钟岭街道居委会、无违法记录的城镇居民(含下岗失业人员),其中“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招聘比例占40%。
  
  2.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其中身高:男1.63米以上,女1.53米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身体健康,无身体缺陷,能够完成聘用工作岗位任务。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2008年3 月1日至2日8:30--17:30在抚州市劳动就业局职介中心(红石嘴)招聘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证、再就业优惠证、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户口簿等证件资料。所有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报名及证件、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招聘规定资格条件的,现场填写《城管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面试。经现场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3 月1日至2日)。面试主要测查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言语表达、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2.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另行递补。
  
  3.聘用。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在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选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月薪700元
。聘用期内参照现有协管员待遇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8298679  8222995
  
  本通告由抚州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抚州市劳动就业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发布时间:2008年2月26日9:2
信息类别:最新公告
信息来源:抚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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