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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安全工作的通告
各广告公司、牌匾设置单位:
  春节将至,春季风大,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精神。为了防止发生户外广告、牌匾脱落、倒塌等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现已设置的布幔、路灯杆旗标出现的损毁现象,已影响市容环境。为了消除户外广告、牌匾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户外广告、牌匾、布幔、路灯杆旗标设置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所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等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匾等必须立即加固、维修或拆除。
  2、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3、市城市管行政执法局将在近期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依据《抚州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抚府发[2006]23号)的规定,对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户外广告、牌匾等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并依法进行处罚。

发布时间:2008年3月26日9:46
信息类别:最新公告
信息来源:抚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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