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城管执法品牌,树文明队伍形象”活动,加强我局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对外树形象,对内提素质”为核心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赶超发展目标,不断促进我局全体干职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目标任务
以狠刹“吃喝风、赌博风、玩乐风”为重点,全力推进作风整顿。通过学习、教育、整顿、整章建制等过程,达到进一步转变作风的目标,树立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队伍形象;增强干职工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奉献意识、团结意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市委、市政府赶超发展战略。
三、整顿重点
在整顿作风活动中要突出抓好九条“禁令”:
(一)严禁简单、粗暴执法;
(二)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三)严禁不作为、乱作为;
(四)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五)严禁着工作服参与非公务性活动;
(六)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七)严禁酒后驾车、违规驾车;
(八)严禁参与赌博,上班时间打牌、玩游戏、炒股;
(九)严禁溜岗窜岗,迟到早退。
四、实施步骤:
整顿作风活动从2007年6月20日至2007年10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召开全局整顿作风活动动员大会,各单位、各科室要切实贯彻落实动员大会精神,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职工进一步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集中精力,为此次活动开展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深入学习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和队伍的特点,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就学什么。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重点要学好以下内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定》以及《执法行为规则》、《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等规章制度。集中学习时间为此间4个周六的下午,且每人须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1万字),学习心得未达到要求的扣发300元福利补助,并在全局进行通报。7月下旬将对学习成果进行考试(闭卷),对成绩不合格的,扣发300元福利补助并在全局进行通报。对学习心得未达到要求或考试不及格人数占职工总数1/5以上(含1/5)的单位扣除2000元工作经费,同时该单位全体人员须撰写2万字以上的学习心得。
(三)查找问题,落实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作风整顿的要求,通过自查、上门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召开座谈会要邀请个体户、餐饮店主、流动摊贩、市场人员(此四项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辖区单位代表(不少于10人);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以上),市长热线、环保热线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对口科室领导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每位干部职工须认真细致地查找问题,并写出自查报告,对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提出不少于5条意见、建议。各单位要综合整理座谈会、自查、互查三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每位干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本人。各位干职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9月初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报局整顿作风办公室。
(四)督促检查,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10月20日)
督查办公室要不定期到各单位对“九条禁令”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对《方案》下发后仍不认真纠正或屡次发生工作人员违反九条“禁令”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各单位要根据存在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防范长效机制,要做到整顿作风与工作两不误,通过整顿作风促使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要认真总结经验,于10月初向局整顿作风办公室报送作风整顿总结报告。局整顿作风办公室完成全局整顿作风工作报告,并安排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整顿作风活动的领导,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抚州市城管执法局整顿作风领导小组,局长周希平任组长,党委书记辛祥泰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徐有生、李金龙任副组长,成员:吴建华、朱乾瑞、李金龙(主任)、张兵、章少光、方水根、王光华、廖露平、廖卫斌、高文辉。领导小组下设整顿作风办公室、督查办公室。
1、整顿作风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纪委书记李金龙
副 主 任:朱乾瑞、吴建华
成 员:贺火华、郭耀军、徐超群
2、督查办公室主任:李金龙(主任)
成 员:赵梅琴、张丽华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严格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提高认识,认真执行。开展作风整顿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助力我市赶超发展的具体举措;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有力措施。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此次作风整顿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工作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明确纪律。整顿作风督查办公室要对各单位执行《方案》情况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检查中及时通报各单位落实各阶段情况,每个阶段不少于2次情况通报。通过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形式,强化对九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九条“禁令”者,第一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罚款500元;第三次或者违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同时取消该单位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免,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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