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第11批案件处理情况公示
附件2
D36005202007100122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北门左边的抚临饭店(或宾馆)营业时油烟很大,厨房相关设置是违规搭建的,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是整改效果不大。
二、交办信访件
属2020年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1批,由市城管执法局承办,7月10日收到,7月12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停止油烟污染等行为。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涉及两家餐饮店分别是农夫之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水兰,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1588号、味而美餐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危志明,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1588号。
五、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于2020年7月11日派执法人员前往被举报对象经营所在地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涉及被举报的抚临宾馆整栋房屋是拆迁安置户于1995年所建,其中有两家餐饮店,店名分别为“农夫之家”和“味而美”,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油烟净化效果是否达标,需经环保部门检测之后再行确定。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六、存在问题
经调查,涉及被举报的抚临宾馆整栋房屋是拆迁安置户于1995年所建,其中有两家餐饮店,店名分别为“农夫之家”和“味而美”,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油烟净化效果是否达标,需经环保部门检测之后再行确定。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七、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投诉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已督促该两家餐饮店负责人在日常经营中要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已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两家餐饮店油烟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测,待环保部门出具检测结果后,将依法开展下一步执法工作。
八、问题解决情况
我局于2020年7月11日已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两家餐馆油烟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测,待环保部门出具检测结果后,将依法开展下一步执法工作。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2020年7月13日在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开(公开网站:http://cgj.jxfz.gov.cn/)。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第二分局陈建辉、徐志宏具体经办。
附件3:
D36005202007100122 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 |||||||||||
截至2020年7月12日 | |||||||||||
序号 | 个案编号 | 已办结(件) | 是否 | 是否 | 罚款金额(万元) | 是否 | 拘留(人) | 约谈 | 问责 | ||
属实 | 不属实 | 行政 | 刑事 | (人) | (人) | ||||||
1 | D36005202007100122 | 部分属实 | 否 | 否 | 否 |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