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按照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抚办发电〔2019〕88号文件要求,现对1项已完成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以上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11月25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794-8239921
抚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18号
督察反馈问题 | 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临川区、南城县、黎川县、乐安县、资溪县、宜黄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偏低。 |
整改目标 | 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解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偏低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1.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 2.各地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针对污水收集不到位、城镇污水处理进水COD浓度低的问题倒查原因,逐一对症整改;加强污水管网运维管理,完善管网巡查制度,做好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定期检修保养工作。2020年底,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
整改完成情况 | 1. 抚州市中心城区共实施污水管网建设项目25个。 2. 抚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三期扩建工程已完成。 3. 抚州市污水处理厂2017-2020年进水cod浓度平均值达到有关规定。 4.抚州市已建立排水管理制度,并有维修保养台账。 |